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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追加2021年校内预算、加大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按照学校预算管理程序,为进一步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强化和规范预算管理程序,保证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严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开展2021年校内预算调整、追加工作,同时进行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检查工作。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校内预算调整、追加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需求,如确有需要调整、追加预算的事项(不含财政专项),包括调减预算、调整预算用于新增支出、追加预算经费用于新增支出等,可按要求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单项申报金额低于5万(含)的调整和追加预算可由分管校领导批准后用机动经费安排,部门须书面申请(包括项目名称、内容、事由、测算依据、实施计划与措施、用款计划等),经部门领导、分管校领导签批后交财务处备案执行。

  2、金额超过5万及其他特殊情况需由学校研究解决的事项,请填写《2021年校内预算调整和追加申报表》、《2021年校内预算追加项目支出计划》(格式请见附件1、附件2),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和测算依据报财务处汇总,按预算审批程序经相关会议通过后执行。

3、申报材料要求理由充分、测算依据准确。预算进度偏低(未达到50%)的部门,应申请调整(调减)预算,不再批复追加预算申请。

  4、申报时间:请于910日前书面上报,申报表及书面说明请交至财务处综合科(教图楼1020,咨询电话9420),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督促检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健全考核机制并且加大问责力度。针对部分财政专项和部门业务预算执行进度偏低的问题,学校将进行预算执行进度的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1、部门预算执行自查。即日起至930日,请部门(项目)负责人和经费管理员通过财务网查系统及时了解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预算执行自查,加快已执行尚未结算的项目付款进度,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本学期执行计划和资金需求,确保本部门(项目)工作如期、顺利完成。请于930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参考附件3格式)交财务处综合科。

  2、预算执行情况通报。财务处将于9月底对部门三季度末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视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处沟通,做好预算调整、追加和预算执行自查工作。部门应根据预算执行实际需要提出预算调整计划,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因未充分预计预算执行情况,造成年末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将影响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请各部门加强预算责任意识,切实加大预算执行进度,保障学校预算的顺利执行。感谢各部门对学校预算管理和财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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