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正规足球外围网站学生分校区勤工助学管理考评细则
为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勤工助学协议的学生,可按照协议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按照学校管理规定进行教育和处理。
全校所有勤工助学岗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对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违反校规校纪的勤工助学学生由高职学院怀柔校区进行教育和处理,对表现优秀的学生上报学生处予以表彰。如学生在勤工助学活动期间出现如下行为,高职学院可以通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终止其勤工助学活动:
1.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2.一学年累计有2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的;
3.不履行岗位责任或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学期工作考核不合格的;
4.生活中有铺张浪费现象等。
对所有怀柔校区勤工助学学生进行评优,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工作
考核对象:怀柔校区勤工助学在岗学生
考核时间:每年6月和12月
考核方式: 勤工助学学生由用工部门日常考核及勤工助学岗管理老师抽查结果进行综合考评
考核内容及标准:
从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4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A.劳动纪律:占30%;
按时到岗,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若有事假或特殊情况必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老师申请调岗或批假;
B.工作质量:占30%;
服从工作的安排,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C.工作态度:占30%;
积极肯干、乐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D.工作效率:占10%。
工作有创新、效率高;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合格的学生用工部门可以继续聘用;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聘用。
二、评优工作
1.参评优秀学生助理条件
勤工助学评优评选条件如下:
(1)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品德良好,态度端正,在勤工助学学生中有很好的表率作用;
(2)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尊敬老师,团结同学,虚心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勤工助学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用工部门的工作安排;
(4)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工作能力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用工部门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5)坚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评选年度内在岗,且在岗时间不少于10个月;
(6)评审年度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7)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全部课程须及格,无不良记录。
(8)直接用工部门老师的评价为优秀,其他老师不定时抽查的情况良好。
2.评优时间:每年6月
3.评优比例
原则上按照勤工助学学生总人数(以每年6月份在岗学生总数为准)的20%的比例推选优秀学生助理。
4.评优办法
优秀学生助理由怀柔校区学生科及后勤保卫科联合组织成立考评小组进行评选,考评小组成员需有一定数量的学生成员参加。考核时勤工助学学生需递交述职报告,并面对考评小组进行述职,接受考评小组成员的质询,由考评小组根据其平时表现及其述职内容综合打分,按照分数排序评选。
5.评优结果
获奖学生由学校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高职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奖励。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