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国际教育系关于本科学年论文写作的规定
文: 图: 发布时间:2015-07-06
一、学年论文写作目的
为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锻炼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提高其写作水平,为毕业论文的写作做准备,打基础,特安排学年论文写作环节。
二、时间安排
学年论文的写作安排在第六学期。利用非课堂教学时间完成,共计2周时间,2学时。
三、论文选题
1、学年论文的题目应由各教研室组织有毕业论文指导资格的老师给出,经系主任批准后于第六学期第一个月内公布并由学生选定。学生自拟题目或选题后又改变题目,须经有关教研室主任批准。
2、学年论文选题一般应以研究现实问题为主,利于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范围大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
四、指导教师
1、学年论文的指导教师名单,由有关教研室主任提出,报院主任批准。
2、指导教师的任务,是对学生在拟定论文提纲、收集、选择和运用资料以及写作方法等方面给以必要的指导,督促学生按期完成写作任务。教师在指导工作中,既要认真负责,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学生勇于探讨和钻研问题。
3、为加强对学年论文工作的指导,主管该项工作的教研室主任应定期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了解学生写作论文的情况,一般应不少于两次。
五、论文写作
1、学年论文撰写要理论联系实际,熟悉和掌握写作论文所必须的资料,全面、系统地分析和阐述所研究的课题,并应做到逻辑清楚、文理通顺。字数一般要求在3000—5000字左右。
2、学年论文的格式要求参照十大正规足球外围网站本科毕业论文格式规范。
六、成绩评定
1、学年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写作情况作出评定,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分制,评定标准参照“汉语国际教育系本科毕业论文评分标准”。
2、指导教师须于第六学期期末考试前,将学生学年论文及成绩交系里登记。学生无故未完成学年论文或成绩不及格者,应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补交。补作学年论文仍不及格者,不能毕业。
七、论文资料的存档与保管
学年论文由系资料室统一保存1份,保存期为2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汉语国际教育系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