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正风肃纪反腐成功经验 推动纪律严起来作风好起来
党的建设是系统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历史充分证明,我们党之所以能历经百年而风华正茂、勇立潮头,关键就在于始终以严明的纪律内聚力量、确保自身过硬,以优良的作风外树形象、凝聚党心民心,这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品格和优势。
协助党委推进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始终是纪检监察机关捍卫党的先进纯洁的政治责任,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领导下忠实履职,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保障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前进。要充分汲取党在百年历程中正风肃纪反腐的成功经验,不断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推动纪律严起来、作风好起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坚强可靠的主心骨。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面对严酷的战争环境和斗争形势,我们党从成立之初就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和规矩。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就设立纪律专章,此后不断充实完善,形成“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四个服从”、报告制度等纪律规矩,一方面“巩固党的组织,严密党的队伍”,一方面“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同时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肃清苏维埃机关中的官僚主义,倡导“群众化、实际化、组织化、纪律化”,创造性开展延安整风,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综合整顿,形成“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三大作风。五大党章开始设立监督机构专章,赋予监委“依合法手续审查”违反党纪行为的职责,重点“监察党部工作特别注意政治纪律的执行”。延安时期,各区党委成立监察委员会,管理审查并决定对违反党章党纪党员的处分、“监察党员关于破坏革命道德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正确地执行铁的纪律,保证党内思想和行动的一致,监视党章和党决议的实行”,为党和军队组织严密、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提供了坚强保障。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开启在全国执政后的党建探索。新中国成立后仅一个月,党中央就决定成立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规定检查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受理审查并决定违犯纪律的处分、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等主要任务与职权,开展一系列整党整风和专项反腐治贪斗争,反对官僚主义和特殊化,制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等一批法规制度,坚决扫除旧社会污泥浊水,有力保持党和国家机关清正廉洁。1955年党中央决定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要求“不限于受理案件,而且要积极地检查党员遵守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状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规定要求,认真检查处理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行为,贪污盗窃、腐化堕落行为,弄虚作假、欺骗隐瞒行为,破坏党的团结、压制民主行为,对巩固党的组织、纯洁党的作风发挥了积极作用。从维护党纪到维护国法,从强调惩治违纪到加强纪律道德约束,从“打击邪气”到“伸张正气”,纪检监察职责任务不断拓展深化,为党执政后加强自身建设作出积极探索、奠定坚实基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开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新实践。面对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的新情况,党中央强调“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必须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强调经济要搞活、纪律决不能松绑,提出“两手抓”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开展整党和“三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集中教育活动,把反腐蚀寓于建设和改革之中。十一届三中全会选举产生新的中央纪委,基本任务就是“维护党规党法,整顿党风”。纪检监察机关从开始履职时“主要工作就是要抓党风”,到“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从平反冤假错案、纠正经济领域中的不正之风,到确立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再到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纪律建设、作风建设深度和广度极大拓展。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力量搞好党风党纪建设”,“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服务改革开放、应对市场经济考验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针对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突出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摆上战略布局,与时俱进深化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以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开局,组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纪律建设载入党章,修订党纪处分条例,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严明纪律要求、扎紧制度笼子。各级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用好“四种形态”,突出解决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盯紧抓实,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推进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常态化,使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积极“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以精准有力监督执纪执法,为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路径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必须靠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确保全党上下拧成一股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步调一致向前进。
(本文摘自2021年6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