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轮科级聘任聘用人员工作交接安排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日期:2016-07-06
 关于第二轮科级聘任聘用人员工作交接安排的通知

 

根据聘任决定,第二轮科级聘任聘用人员自201676日起聘用,为做好工作交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目标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处备案一份。目标责任书中,部门要结合所聘岗位职责对乙方承担的职责、主要任务及工作目标进行细化。

本届聘期为四年,自20167月至20205月,新提聘的第一年为试用期。届中,达到退休年龄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人才派遣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且不再续聘的,以劳动合同到期日为聘期截止时间。

二、所聘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资产交接手续、档案交接手续及财务交接手续,将所移交工作、档案、资产及财务等列出具体清单,经原聘用部门接手人员签收、负责人签批同意后进入新聘岗位工作。

三、以上事项自通知下发日起办理,78日前完成。

 

附件1.目标责任书

附件2.目标责任书(非无固定期限人才派遣人员用)

 

人 事 处

  20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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