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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北京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媒体传播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2
   各高校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市委教工委决定开展北京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媒体传播工作室建设,首批资助建设10个。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着眼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运用新媒体技术,创作一批感染力强、关注度高的优秀作品,打造一批贴近师生、贴近时代的创作团队和创作基地,传播网络正能量,唱响时代正气歌,感召师生、引导舆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广大师生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二、申报要求

1. 每个工作室应注意发挥本校相关学科专业及工作传统优势,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计划,坚持实践导向、受众导向,具有创作图片、动画、微视频、综艺节目及相关新媒体创意作品等(可选其中一种或几种)能力。

2. 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兼具思想性、艺术性和文化传播价值,注重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操作性、可行性强。

3. 申报人在选定的创作领域有一定研究、实践基础,学校前期已经培育和建设的优先。

4. 所在学校应承诺为工作室运行、建设提供其它必要条件。

三、申报办法

1. 申报对象。申报人即工作室负责人(1人)应为北京高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线人员或专业教师,工作须满3年以上;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含),可跨校组织,专兼职均可。

2. 申报数量。每校限报1项。

3. 申报材料。(1)申报表(见附件)。学校党委宣传部意见栏请填写100字左右的推荐意见。(2)文字说明材料(1500字以内)。基本内容包括创作方向、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实施计划与工作机制、预期效果与远景目标、工作基础与已有经验、经费预算等。(3)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直接说明工作基础的视频、PPT、图片或其它辅助资料等。图片不超过5张,其他辅助资料不超过2类。

4. 文本提交。请申报人于2017年11月23日(星期四)18:00前将加盖学校党委宣传部公章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市委教工委宣教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e63088414@126.com(注明“新媒体传播工作室”字样),过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与管理

1. 市委教工委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入选的工作室将进行公示,正式入选的将择时正式授牌。

2. 市委教工委将每年为每个工作室提供10万元的经费支持。

3. 市委教工委将按照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每年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将继续资助,资助3年为止;不合格者,下一年即停止资助、摘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俊义,联系电话:63088414

地  址:东城区台基厂大街3号市委教工委宣教处

邮  编:100743

 

附件:北京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媒体传播工作室申报表(点击下载)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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