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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四届首都大学生创意集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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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建设,培养与提升首都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按照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举办第四届首都大学生创意集市的通知》要求,市委教育工委委托北京高校学生工作学会(主办)、北京服装学院团委(承办)第四届首都大学生创意集市和第九届首都大学生创意创新成果展。校团委拟在全校范围内征集作品,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中国梦”伟大构想;传承,发展与创新中华民族传统历史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展现大学生创新风采,培养青年学生创意思维;激发大学生创意潜能,全面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与促进学生的创意成果转化,为青年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增进校际文化交流,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二、活动主题和口号

活动主题:创意  艺术  时尚

活动口号:创意青春、携梦远航

    三、参赛对象

全校学生

    四、活动安排

1.报名及作品征集阶段:校内截稿时间:2014108日。各团总支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将作品汇总表发送到校学生会邮箱:cwu_su@126.com.10821:00前,统一将作品报送至学生会办公室(教图楼403),报送之前请提前电话预约。

2.创意集市开幕时间为20141017日,展示时间为17-19日,展示地点北京服装学院。

3.作品评选:201410月底。活动将邀请主要领导、专家学者和知名企业代表组成评委团,现场对创意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30名首都高校“创意之星”。评奖标准如下:

1)所有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社会公德、行业规范等要求。

2)评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以质论奖。

3)作品应具有新颖性、感染力及与主题的相关性。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创意才华;

4.创意成果转化:活动期间,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企业、业界精英和媒体参加,将创意与社会需求相对接,加大对行业、企业对人才的发掘和联合培养;20141210-14日,组织所有获奖作品参加第九届中国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首都大学生创意创新成果展(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星凯爱琴海购物中心将选取获“创意之星”金、银、铜奖的集体或个人,在购物中心统一开设全年的免费专柜,对其提供高层次的创作,展示与展卖平台。

五、参展作品要求

1.服装服饰作品:材料形式不限;

2.手绘作品:手绘T恤、手绘鞋帽、手绘帆布袋等手绘作品

3.平面作品:装饰画、原创漫(插)画、广告设计、创意平面设计作品(招贴、海报等)、创意卡片(贴)等,作品尺寸、材料及形式不限;

4.首饰、配饰作品:材料及形式不限;

5.插花作品:形式不限。活动所用的花可以是鲜花也可以是各类创意材质;

6.装饰品:抱枕、笔筒、相框、挂件饰品、手工地毯、手工布偶等装饰品和日用品,材料形式不限;

7.雕塑、泥塑作品:材料形式不限;

8.金工作品:材料形式不限;

9.手工玩具作品;

10.废物利用作品:所用材料必须是废旧物品,材料形式不限;

11.小发明、创造:新颖,便于现场展示;

12.其它创意作品、手工艺品。

以上所有作品必须为原创,便于展示,具备设计感。不提倡油画国画书法等纯美术作品。

    六、奖项设置

创意集市将评选出“创意之星”金奖1名(奖金6000元)、银奖5名(奖金3000元)、铜奖15名(奖金1000元);市委教育工委、北京高校学生工作学会将为获奖个人或团队颁发《第四届首都大学生创意集市“创意之星”》荣誉证书,文博会组委会将为参加文博会展览作品颁发《第九届北京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博览会》认证书。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团总支要将创意集市活动作为培养当代大学生创新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提供必要支持。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创意集市活动为载体,通过校园网、校报、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创意文化的重要地位,营造良好氛围。

3.创新形式,增强实效。要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力争将大学生创意集市打造成为学生创新示范工程。

 

         

校团委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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