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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 校质字[2018] 3号

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室、中心: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编制发布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通知如下:

一、 编写任务分工

编写任务分工见表1

 

1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写任务分工

报告内容

内容要求

负责部门

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

教务处

本科生源质量情况

招生就业工作处

师资与教学条件

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全校及分专业)情况、生师比(全校及分专业)、师资培养培训情况等

人事处

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全校及分专业)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全校及分专业

教务处

教学经费投入情况,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本科专项教学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生均本科实验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生均值)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度内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生均值)

财务处

教学用房情况,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国有资产管理处

图书情况,生均图书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图书馆

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生均实验室面积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教学建设与改革

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专业设置情况(全校本科专业总数、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及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一门)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系、部

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教务处、创业就业指导中心、管理学院、团委

本科生国际交流合作情况

国际合作处

专业培养能力

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包括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分专业)、生师比(分专业)、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分专业),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系、部

质量保障体系

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

学校办公室

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

教务处、质量监控处、各二级学院、系、部

学生学习效果

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应届本科生毕业率,全校及分专业)、学位授予情况(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全校及分专业))

教务处

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学生工作部、团委、质量监控处

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全校及分专业)、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毕业生成就

招生就业工作处

体质测试达标率(全校及分专业

体育部

特色发展

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系、部

需要解决的问题

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质量监控处、国际合作处、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工作处、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二级学院、系、部

注:表1中带底纹并加粗的内容是必须提供的支撑数据,黄色底纹为新增要求

 

二、编制安排及工作要求

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根据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的内容和格式要求,落实各项任务,认真编制报告内容。要求报告中必须包含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持数据目录”中的各项支撑数据(已经在表1中突出显示)。

具体工作进度安排见表2

 

2 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完成时间

各部门撰写并提交上述分工中明确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应内容(含支撑数据)

学校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质量监控处、国际合作处、学生工作部、团委、招生就业工作处、创业就业指导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二级学院、系、部

1130

汇总、整理各部门提交的材料,汇编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质量监控处

1213

学校审定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校领导

1220

印制、上报、公布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质量监控处

1225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对本部门所提交的报告负责。各部门编制的报告纸质版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81130日交主楼242室,同时报告电子版发送至0108014@cwu.edu.cn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质量监控处    

20181116


附件1

 

普通高等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

质量报告》基本要求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根据各自地域、不同类型学校的办学特点,在充分分析和认真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分析教学基本状态,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全面展示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要求: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包括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及服务面向、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情况及本科生所占比例,本科生源质量情况等。

(二)师资与教学条件。描述学校师资队伍数量及结构情况、生师比、本科生主讲教师情况、教授承担本科课程情况,教学经费投入情况,教学用房、图书、设备、信息资源及其应用情况等。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揭示教学过程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特别是开设课程门数及选修课程开设情况、课堂教学规模、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等。

(四)专业培养能力。展示本科专业培养能力和发展水平,包括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条件、人才培养等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与社会人才需求适应性、培养方案特点,专任教师数量和结构、生师比、教学经费投入、教学资源、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教授授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学风管理等概况。

(五)质量保障体系。阐述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落实情况、校领导班子研究本科教学工作情况、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日常监控及运行、规范教学行为情况,本科教学基本状态分析,开展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国际评估情况等。

(六)学生学习效果。呈现学生学习满意度、应届本科生毕业情况、学位授予情况、攻读研究生情况、就业情况、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评价、毕业生成就等。

(七)特色发展。总结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特色和经验。

(八)需要解决的问题。针对影响教学质量的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及建议。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格式要求:

(一)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单倍行距。

(二)一级标题:黑体小三顶左,单倍行距。

(三)二级标题:黑体四号顶左,单倍行距。

(四)三级标题:黑体小四顶左,单倍行距。

(五)段落文字:宋体小四,两端对齐书写,段落首行左缩进2个汉字符。行距20磅。

(六)表格:表名置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格内文字为宋体,大小根据表的内容自行调整。

(七)图:图名置于图的下方,宋体五号居中,单倍行距。


附件2

 

普通高等学校2017-2018学年《本科教学

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

 

1. 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

2. 教师数量及结构(全校及分专业)

3. 专业设置情况(全校本科专业总数、当年本科招生专业总数以及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4. 生师比(全校及分专业)

5.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6. 当年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7. 生均图书

8. 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种数

9.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其中生均实验室面积)

10. 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11. 本科专项教学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立项用于本科教学改革和建设的专项经费总额)

12. 生均本科实验经费(自然年度内学校用于实验教学运行、维护经费生均值)

13. 生均本科实习经费(自然年度内用于本科培养方案内的实习环节支出经费生均值)

14. 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学年度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跨学期讲授的同一门课程计一门)

15. 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

16. 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按学科门类、专业)

17. 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不含讲座,全校及分专业)

18. 教授讲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一门课程的全部课时均由教授授课,计为1;由多名教师共同承担的,按教授实际承担学时比例计算,全校及分专业)

19. 实践教学及实习实训基地(分专业)

20. 应届本科生毕业率(全校及分专业)

21. 应届本科生学位授予率(全校及分专业)

22. 应届本科生初次就业率(全校及分专业)

23. 体质测试达标率(全校及分专业)

24. 学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5.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方法与结果)

26. 其它与本科教学质量相关数据

说明:

1. 数据的计算方法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教发〔20042号)文件。

2. 财务数据(如经费、工资等)按照自然年度计算,截止到2017年年底;教学数据(学生、教师、专业、课程等)应按照学年度计算,为2017-2018学年。

3. 10项数据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文件,是指学校开展普通本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含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4. 分专业名称为教育部正式备案或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

5. 2425两项数据本次可视本校此项工作基础酌情公布。

6. 质量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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